金蝶KIS专业版软件中对应的处理
一、增加和修改对应的会计科目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b)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
c)将“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
二、调整资产负债表公式
a)“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
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
b)“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
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列示
c)“应交税费”科目下的“未交增值税”、“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列示。
d)其他原应交税费下的明细科目仍在“应交税费”项目列示。
三、调整利润表项目名称
a)将“营业税金及附加”调整为“税金及附加”。
附:
1、KIS专业版V14.1,新企业会计准则(含明细)对应科目表
2、KIS专业版V14.1,新企业会计准则(含明细)对应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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