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6日,李某某酒后驾驶小型客车在行驶到小区门口时与门禁道闸发生碰撞,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并逃逸。经检测李某某血样中酒精含量高达423.85mg/100ml。2021年12月3日,赵某某酒后驾驶小型客车,行驶至距离小区500米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白某某血样中酒精含量高达279.05mg/100ml,李某某、赵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最后,李某某、赵某某被判处刑罚。 元旦、春节两节期间,群众短途旅游、走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