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立案追诉标准系列案件之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导语:行贿、受贿案件看似常发于国家工作人员犯罪案件中,但实际上,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数量不断增多,经营性活动也日益频繁活跃。在此过程中,一些为了谋求不当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也日益显现,对他人合法权益和社会经济制度造成了不利影响。自1995年,我国对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受贿犯罪作出明确规定开始,1997年、2006年及2020年又分别以刑法修订或修正案的形式,对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作出了修改调整,逐步将本罪的主体扩大至包括非国有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