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省政府令第146号,以下简称《规定》)以及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即《规定》第八条统称的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 第三条《规定》第八条所称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包括我省用人单位依法招用的港澳台人员和外国人。 用人单位依法招用的港澳台居民和在我省灵活就业的港澳台居民,依照国家有关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的规定,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养老保险)。已在港澳台参加当地社会保险,并继续保留社会保险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