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行为是生产、销售行为。 从上述含义来看,此罪名为选择性罪名,犯罪构成为:行为主体包括自然人与单位,生产销售的是伪劣产品,行为表现包括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责任刑事为故意。 主要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