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崔某某以招聘女服务员作为幌子,组织他人卖**并抽取嫖资。近日,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被告人崔某某犯组织卖**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2018年8月至2019年4月期间,被告人崔某某以“招收女服务员”的名义,先后招募了赵某、申某、张某某、王某4人在西岗区卖**,并约定抽取40%的嫖资,同时为该4人提供食宿。截至2019年4月15日,崔某某累计非法获利约人民币23000元。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崔某某组织他人卖**,其行为侵犯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