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民事立法走过了一条先制定单行法律,再制定综合性法律,最后编纂民法典的道路。我国分别于1981年、1985年和1987年制定了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1999年3月,全国人大对这3个合同法进行整合,制定了统一的合同法。可以说,这个统一的合同法的制定,就是我国民事立法走到第二步的具体体现。 1998年7月17日上午,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办公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讨论研究即将于当年8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合同法草案。李鹏委员长主持会议,负责联系法律委员会的副委员长姜春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