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请执行人刘某、邹某夫妇来信申请对一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恢复执行。 收到申请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立即与申请执行人取得联系并查阅相关卷宗。原来,刘某、邹某夫妇二人独生子多年前因故被害,青岛中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判令被告人于某赔偿刘某、邹某夫妇各项经济损失48346.47元。案件执行期间,被执行人于某在监狱服刑,经查控系统两次查询其名下无可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亦无法提供可执行财产线索,案件于2011年1月10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刘某近期得知被执行人于某已出狱,故来信申请恢复案件执行。 为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