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的证据材料是什么,证据材料与证据的区别有哪些 一、不合法的证据材料 1、作证主体不合法。我国《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作为证人提供的证言,不符合法律对证据收集、提供主体的规定,是非法证据。 2、取证程序不合法。以威胁、欺骗、引诱等非法方式收集证据,是不合法的;行政诉讼中,被告向原告和证人收集的证据,因为不具备收集程序的合法性,这种情况下,收集的证据不合法。 3、表现形式不合法。《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及《行政诉讼法》作出了证据的7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