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查查数据显示,截至8月18日,我国经营范围为混凝土生产与销售的企业超过11万家。大部分混凝土生产企业都具备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自主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或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笔者在实务中发现,部分混凝土生产企业对简易计税方法理解不深不透,容易发生税务风险。 典型案例 混凝土生产企业A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范围包括预拌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混凝土预制件、混凝土砌块及其他混凝土制品、混凝土添加剂、干混砂浆、涵管的生产、研发和销售。对自产商品混凝土,A公司按照政策规定,自主选择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