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及管理费待摊费用进项转出怎么处理? 进项税额转出一般是购进存货的非正常损失、购进的物品用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如在建工程)等引起的,根据《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88号)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规定,存货报废、毁损和变质损失,其账面价值扣除残值及保险赔偿或责任赔偿后的余额部分。 需要注意的是,办法中没有明确提及报废部分对应的进项税转出额的处理,但根据现行准则规定,这部分非正常损失对应的进项税转出额,是同原材料账面价值一并转入“营业外支出”,《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业务准则(试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