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7月10日电 东方国信10日午间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连平、肖宝玉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 据《警示函》,经查,东方国信存在三大问题。 一是财务核算不规范。个别项目未及时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部分存货未及时评估是否存在减值,存货减值时点不恰当;个别项目全额计提存货减值依据不充分;个别费用核算科目不准确;商誉减值测试中未考虑软件企业增值税加计扣除比率政策调整影响,导致相关商誉减值计提不准确。 二是信息披露不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