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材种植企业的财务处理和涉税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中药材的种植。 1、 苗木属于“消耗性生物资产”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