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军 我国现行宪法通过将检察机关定位为“法律监督机关”,凸显“法律监督”作为检察机关之重要职能的概念内涵。从法律史角度进行考察可以发现,我国的“法律监督”一词,乃是在理解苏联检察机关监督职能所用的立法措辞“检察监督”之基础上形成的。在苏联,“检察监督”这一术语是用来表明检察机关在法律实施和遵守层面进行的监督,直至今日的俄罗斯联邦依然如此使用。在借鉴苏联法的历史过程中,我国并没有直接引入“检察监督”这一术语,而是用“法律监督”一词予以表达。这种做法并非错译,而是有意以此种表述来表明中国特色体制框架下的制度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