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关于适用期的期限。 用人单位不能约定超过法定期限的适用。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因此最长的试用期不能超过6个月。 有几个需要注意的那问题: 1.那么如果劳资双方协商一致延长试用期是否可以呢?可以,但也不得延长超过法定期限。 2.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能和劳动者约定一次试用期,一般是指在同一用人单位出现岗位变动的情况。如果这个劳动者被辞退以后再录用的,是否不受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