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从租申报租金所属期的日期乱码 出现"房屋应税信息(从租)中申报租金所属租赁期与已存在的从租应税信息所属期交叉,不允许保存!"提示是因为,当月新增的税源信息,与以往已经申报的税源信息出现重叠的时间段.例如已有的申报信息中,所属租赁期起止为2016-1-1至2016-12-31,在6月份新增当月税源信息时,该月份的信息已经被包含在已有信息内. 申报时出现上述情况的纳税人,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选择已有的从租信息,点击"修改",变更时间填写为所需申报月份的最后一天.例如,现在需要新增6月的出租信息,那么变更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