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私车公用管理办法 答:国资处差旅费报销(或私车公用补贴)管理暂行办法(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处室差旅费报销(私车公用补贴),根据财务处2015年1月6日发放《私车公用报销须知》等文件精神,经处务会讨论,在以前制度基础上,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 处内职工外出办事,私车公用应遵循车主自愿原则,其私车指我处教职工驾驶的,由其个人及其家属拥有物权的7座(含)以下小型汽车。 第三条 为保证安全,原则上仅限在成都市五城区内私车公用外出办事。确因需要离开成都市五城区外出办事,建议自行乘车前往(或根据实际情况,处室统一协调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