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明确,施工安全管理有四个方面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从事相关工作;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未审核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组织专家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标准》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