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福建省诏安县人民法院审结王某高等人污染环境一案。该案系适用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国首创生态环境技术调查官制度审结的刑事案件,具有重要意义。其关于生态环境技术调查官的参审机制和修复流程的探索,对今后审理生态环境案件具有示范指引作用,同时也为将来生态环境审判规则的确立和生态环境治理条例的制定提供了样本。 2020年3月至9月,被告人王某高在未办理相关制*物品购买许可申请或备案证明的情况下,非法买卖硫酸、盐酸266.24公斤作为加工原料,先后伙同被告人徐某、张某、王某合伙经营电镀作坊,并雇用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