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布了 关于我市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 实行银行托管模式的通知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拟定的天津市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2022〕12号),自2022年5月15日起,我市实行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银行托管模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我委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10家受托开展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业务的商业银行分别是:建设银行天津分行、工商银行天津分行、中国银行天津分行、农业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行、渤海银行天津分行、邮政储蓄银行天津分行、天津农商银行、浦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