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都说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 谁能料到竟真有狠心父母 可以遗弃自己的孩子! 邪念初起,企图遗弃! 被告人小美与男朋友同居期间怀孕,于某医院生下一名女婴。后被告人小美自我感觉经济能力不足,担心抚养孩子会拖累自己的生活,影响与当时的男朋友的交往,遂产生不想尽抚养义务、遗弃女婴的念头。 生而不养,构成遗弃罪! 婴儿满月后,被告人小美与其男朋友稍作准备,书写了字条,备了少量婴儿食品、衣物。二人抱上女婴,打车前往某街道,趁附近没人时,将女婴放置在路边就离开了。后女婴被附近群众发现后救起,并向公安机关报警。 弃保潜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