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命权,生命安全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分为生命安全维护权和生命利益支配权; 2.身体权,对身体支配、维护其安全完整,并获得一定利益的权利; 3.健康权,维护健康,保持利用劳动能力,排除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 4.姓名权,自然人依法享有决定、使用、改变等并排除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 5.名称权,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其名称并排除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名称权可以转让; 6.肖像权是指自然人依法制作,使用自己的肖像,借此享受一定利益并排除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 7.名誉权,名誉是社会对民事主体品行、才行、功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