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仲裁赔款怎么做账? 据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法进行财务核算。根据《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的公告》(苏地税规[2011]13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其员工及家属支付的赔偿费,以企业与职工(或家属)签订的赔偿协议、相关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或证明)、法院文书以及当事人签字的付款单据为税前扣除凭证。 具体到解决问题还是要看款项的性质,如果是支付给法院的诉讼费,就记入“管理费用-诉讼费”;如果是由法院转支给对方的赔偿款,则记入“营业外支出”。 如果赔偿的只是工资的话: 借:营业费用或管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