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结算难,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承包单位完成工程后,发包人不按约支付工程款,逾期支付工程款,能索要利息吗?逾期利息从何时起算? 最高法院发布的《关于建设工程合同审理的司法解释(1)》中第26条规定,发包人欠付工程款,应支付利息,对利息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按同期*款利息计算。第27条规定了,计息日的起算点,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开始计付。 但是,最高法明确,关于逾期利息的计算起算点,如果合同已经明确,应按合同上明确的支付日起起算利息。 关键字:建设工程 | 逾期利息 |最高法 1 案件简介 承包人与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