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度应扣未扣支出的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如下: 1、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清单),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2、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 3、亏损企业追补确认以前年度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业经过追补确认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