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低值易耗品采用实际成本核算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容器等。 二、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低值易耗品。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低值易耗品、非货币性交易取得的低值易耗品等,以及低值易耗品的清查盘点,比照“原材料”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三、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对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或者分次摊销的方法。 一次摊销的低值易耗品,在领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