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并经土地所属发包方村委会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土地的位置及数量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共 亩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土地四至界限: 东至 ,西至 南至 , 北至 二.转让费用及支付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上述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费 …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并经土地所属发包方村委会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土地的位置及数量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共 亩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土地四至界限: 东至 ,西至 南至 , 北至 二.转让费用及支付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上述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费 …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经双方在一起平等协商,由甲方将权属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作价 元(大写:)永久转让归乙方所有,特将有关事项拟订如下。 一、该地不计准确面积,该地四址界线:东至;南至;西至;北至,面积约平方米。 二、乙方将上述转让费于年月日一次性付清甲方后,该地经营权、管理权、收益权、占有权、使用权、处置权一切完满权属当即归乙方所有。 三、协议生效后,该土地如因国家征收,土地征收补偿费及国家给予的优惠安置待遇由乙方享受,甲方不得主张。 四、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反悔,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协议解除的,甲方返还乙…
2022年房子过户给子女新规 众所周知,房子是可以通过买卖来改变产权的。这种形式不限于与陌生人的买卖活动。家庭成员也可以通过这种形式变更房屋产权。也就是说,子女可以通过房屋买卖和转让的方式继承父母的财产。 关于房屋买卖,有两个方面需要区分清楚。首先是“五年唯一”。这个概念主要是指房子购买满五年,房子是业主的唯一。其次是“第二个满一年”。简单来说,住房购买两年。 交易确认后,按照规定要缴纳一定的费用。普通住宅2年内的过户费用公式为: x20 %;普通住房5年内转让成本的计算公式为:(卖价-买价-印花税)x20%。 另…
2021年内3月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开始实施以来,对农村土地流转做了进一步说明,使土地流转更加规范化,进一步保护农民的利益。 首先,明确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有三方当事人,分别为农民集体、农户家庭和经营权受让方,三方分别对应的权利是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农户家庭承包经营权和受让方的土地经营权。 其次,农民自主决定土地是否流转。 第二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是否需要批准? 根据土地是划拨还是出让所得的不同,存在两类情况: 1.如果是划拨土地的使用权转让合同,必须经有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合同才能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2020修订)》(下称《出让转让条例》)第45条的规定,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2.若是国家出让的土地进行转让,又分两种情况(详见《出让转让条例》第25条): (1)整体转让的,对合同的效力没有限制,只是在转…
土地转让,相信大家对这个概念并不陌生。那么,村集体土地转让呢?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来为大家讲解什么是农村集体土地转让。 律师解读 农村集体土地转让问题的解释是可以转让,但是不能自由转让,主要受到以下几点的制约:仅能转让给本集体成员,不可以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对此《土地管理法》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
甲方:xxx 乙方:xxx 甲方现有一套两房一厅和一间附属房,使用面积95平方米,该房位置:xxx. 现甲方有意转让该 房给乙方,鉴于甲方和乙方属卖买关系,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价格方面:该房转让价:xxx万元。 二、债务方面:甲方负责处理房产转让前的 一切债务,房产权转让之日起,新发生的债务由乙方负责。 三、甲方负责处理好房产转让前产权方面与他人发生的纠纷。该套住房如今后需要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办理,但办理手续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一次性交清转让费 万元整,甲方即交付给乙方该 房已办…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内让予以土地使用者的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协议、招标、拍卖。齐精智律师提示国有土地出让为土地一级市场,国有土地转让为土地二级市场。 本文不惴浅陋,分析如下: 一、与街道办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认定无效。 裁判要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五条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书面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的规定和《中华人…
2020年1月1日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今年9月1日,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实施,这两部法律法规在土地征收等方面都做了修改,进一步地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权益。随后,上海市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了《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规定》,并于近日公布。下面我们就结合该规定来看一下,本规定会对被征地农民有何影响? 一、补偿主体与实施部门 该《规定》第五条,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征地房屋补偿工作。区人民政府可以指定区规划资源等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征地房屋补偿工作。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区征…
转让方: 受让方: 甲、乙双方本着本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地块为 面积为 。 二、转让期及权属:永久性转让:自转让之日起(即签订合同)该地块土地使用权经营权归乙方所有。 1、若遇政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征用和征收所有赔偿均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有任何干涉。 2、甲、乙方及家属、亲属,人等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则视为违约: 3、乙方在合理使用该地块的过程中,如出现与该地块的争端问题或受到外人干涉阻碍等事端,甲方应立即出面排解,直到平息纠纷:排除障碍为…
有山有水有宅院 是不少中国人的梦想 但要实现这个田园梦 必不可少的前提是 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作为 农村村民的一项重要权利 它的所有权归谁所有? 它可以继承吗?可以转卖吗? 自建房时发生人身伤害,房主如何赔偿? 关于农村宅基地的这些法律问题 小编在下文中给你讲明白 赶紧学习收藏起来 1.农村宅基地归谁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宅基地…
宅基地制度改革多年,变化越来越大,虽然说现在和宅基地有关的法律法规正在起草阶段,但零零散散的规定可以在《土地管理法》和《民法典》中找到,一方面是严格规范了宅基地的取得、利用等流程;另一方面则确定权属,让农民的权能使用完整,宅基地权益得到更好保障。 仔细观察的话,这些年,农村不断建设的同时,我们国家也启动了土地利用规划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行动,在这些措施落实之后,和宅基地相关的收回措施也不断出台。尤其是在近五年来,农村有不少宅基地也被依法收回。 后来,为了避免损害农民的合法权益,我国也出台了指导文件,规范了制度。不过,…
使用权资产资产负债表如何列报 使用权资产是《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修订版)》的产物.新准则下,无论是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对于承租人而言都不再进行区分,都要通过统一设置的"使用权资产"科目进行处理,你就干脆将使用权资产当作与你熟悉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金融资产、无形资产、生物资产等相互并列的一类资产. 1、使用权资产核算的是承租人取得并持有的使用权资产的原价.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过去,对于经营租赁,这个使用权是不量化为表内资产进行核算的;对于融资租赁资产我们则是基于实质重…
使用权资产的会计处理 使用权资产的账务处理: 租入使用权资产, 借:制造费用等科目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出租使用权资产, 借: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累计折旧.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计入哪个会计科目? 企业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一般通过"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企业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时,按确定的收入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其他业务收入指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所…
甲方: 乙方: 现甲方将一块坐落在 的宅基地转让给乙方,为了双方的利益前提下特拟定下协议书。 一、此宅基地左靠 ,右靠 ,长度为 米包皮;宽 米包皮。前面为 米公用通道。建第二层时乙方可向前做吊手1-3米。 二、乙方付清宅基地款后,此宅基地的使用权,经营权永远归乙方子孙后代拥有。 三、如有边界纠分由甲方负责解决,不得给乙方受到经济损失。如有国家征用此地所得的经济补偿全部归乙方所有。 四、此宅基地价格为XX万元人民币(XX元)。作为交易往后不再有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