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赖保护原则非常重要,甚至有人将其作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来定位。我一直坚持行政法基本原则三点论的观点——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和公开原则,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不重视信赖保护原则。相反,我一贯强调应当全面准确把握信赖保护原则,将诚实信义和信赖保护贯穿行政活动的全过程。 众所周知,我国民法通则第4条明确规定的民事活动应当遵循的重要原则之一,就是诚实信用的原则。行政法上的信赖保护原则源自该原则,但是,伴随着实定法上确立了信赖保护条款(《行政许可法》第8条),信赖保护原则大多被用于狭义的理解,几近“禁止反言”或者“不准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