斡旋受贿罪 幹旋受贿的本质,是间接侵犯被幹旋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公正性,直接侵害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与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的不可收买性。 首先,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并不要求行为人积极地利用其职权或 地位,只要立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立场(承诺)实施幹旋行为即可。一般来说,行为人与被其利用的国家工作人员在职务上虽然没有隶属、制约关系,但是行为人利用了本人职权或地位产生的影响和一定的工作联系,如单位内部不同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之间、上下级单位之间没有职务上隶属、制约关系的国家工作人员之间、有工作联系的不同单位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