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增值税的范围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3-4]》第十五条规定了下列7个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另外对于小规模而言,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明确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