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记者 卢鸰 申报即担责!即便主动撤回IPO申请,且处于原则上的“免检期”,如有违规,还是难逃监管追责。 9月4日,深交所发布三则监管函,对此前拟在创业板IPO的深圳市大成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两家中介机构的相关人员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涉及两大信披违规 据监管函披露,大成精密存在两方面的信息披露违规情形。 首先,未充分披露收入确认相关内部控制不规范及整改情况,存在跨期确认营业收入的情形。 招股说明书显示,大成精密主营业务收入为设备产品销售收入,收入确认政策为“设备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