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规定了党员的申诉权,《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规定了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的具体申诉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政务处分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监察机关发现本机关或者下级监察机关作出的政务处分决定确有错误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或者责令下级监察机关及时予以纠正。”第五十八条还规定了变更政务处分决定的三种情形。因此,实践中,难免遇到党纪政务处分作出后需要变更的情况。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对于党纪政务处分作出后,因同一违纪违法事实需变更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