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公告送达,应当具备“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两个条件之一,公告期为30日。 观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年12月24日第四次修正,以下称《民事诉讼法》)第95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观点依据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法发(2017)19号】(节选)十五、要严格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公告送达的规定,加强对公告送达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