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催告期届满日不得早于票据付款日是什么意思? 《民事诉讼法》规定:“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简单地说公示催告期届满日不得早于票据付款日,从该规定可以看出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绝对无效,即使背书连续,持票人也不能因善意取得而取得票据权利。 对于公示催告届满除权判决作出前,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效力,法律、司法解释均未明确规定。但针对公示催告届满除权判决作出前,票据的质押、贴现,最高法《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在公示催告期间,以公示催告的票据质押、贴现,因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