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董红艳 李贝贝 北京报道 6月7日,北京住建委官网发布《关于加强已购共有产权住房 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以加强北京已购共有产权住房回购、再上市等相关管理工作。对已购共有产权住房定义、回购条件及方式、上市交易细则、变更签约主体的路径、变更不动产权证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明确。 明确回购、上市细则 具体看来,回购方面,《通知》明确已购共有产权住房家庭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不过,对于购房家庭因家庭成员患大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确需转让房屋产权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