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期应付款的会计处理的解答 答:关于长期应付款,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界定:“长期应付款是指事业单位发生的偿还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应付款项,主要指事业单位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应付租赁款。”在同年发布现在正在执行的的2012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则指出“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发生的偿还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应付款项,如以融资租赁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跨年度分期付款购入固定资产的价款等。” 发生长期应付款时,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贷: 长期应付款 非流动资产基金(如有差额) 支付长期应付款时, 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