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不申报缴纳税款承租人是否担责? 【问题】 出租人不申报缴纳出租收入税款的,承租人是否要承担纳税连带责任? 【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发包人或者出租人应当自发包或者出租之日起30日内将承包人或者承租人的有关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不报告的,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与承包人或者承租人承担纳税连带责任。 出租人未缴纳房产税承租人应有纳税义务人吗?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