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垃圾发酵产生的资源能否享受税收优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补充的通知》(财税〔2009〕163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或者热力。垃圾用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不低于80%,并且生产排放达到GB13223一2003第1时段标准或者GB18485一2001的有关规定。所称垃圾,是指城市生活垃圾、农作物秸杆、树皮废渣、污泥、医疗垃圾。《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