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玩忽职守罪是渎职罪中的重点罪名,作为结果犯,它通常伴随着相关事故损失的责任倒查而立案、起诉与审判。 税务干部,依法行使税款征收的职权,但是由于偷逃、虚开行为的隐蔽性以及征管手段的缺失,非常容易引发渎职风险。 《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对玩忽职守罪的构成要件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由于税务干部玩忽职守的行为与一般的工作失误或失职并非泾渭分明,甚至存在模糊地带,因此容易导致错误入罪。 为便于广大税务干部认识执法风险,胡晓锋律师通过搜索各类裁判文书,将近年来税务干部玩忽职守无罪案例汇编出来供大家参考。 山西大同案 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