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悬赏 第一条 为加强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卫生管理,保障化妆品卫生质量和消费者的使用安全,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生产企业的选址、设施和设备、原料和包装材料、生产过程、成品贮存和出入库、卫生管理及人员等的卫生要求。 第三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企业应遵守本规范。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本规范的实施。 第二章 选址、设施和设备的卫生要求 第五条 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建于环境卫生整洁的区域,周围30 米内不得有可能对产品安全性造成影响的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