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断缴后,补缴了可以报销吗?近日,江苏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转发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并结合江苏实际,明确江苏医保人员断缴接续后的待遇政策。 断缴3个月以内 补缴当月即可享受待遇 《通知》明确,办理转移接续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转移接续前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按转入地规定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 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