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明确责任,规范管理医疗废物 二、适用范围 全院各科室 三、依据 (1) 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年6月 (2) 卫生部: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2003年8月 四、内容 (一)医院法人是医院医疗废物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负责人,后勤科、保卫科、感染防控办、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等职能部门负责各项制度的具体执行、落实与督查,并配备专职人员进行医院内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储存、移交等工作。 (二)实行岗位责任追究制。凡医疗废物产生、收集,运送、暂存等部门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实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