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免税普通发票可以抵扣吗? 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第081号)第二条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该文件并未明确依据何种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本通知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建筑业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