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南省房产公证费收取标准 根据2021年12月28日发布的《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公证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1〕1100号)文件,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收取标准如下: 1、按照受益额标的分段累计收取,其中:受益额2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按0.5%收取,不足200元的,按200元收取;20-50万元(含)的部分按0.4%收取;50-200万元(含)的部分按0.3%收取;200-500万元(含)的部分按0.2%收取;500-1000万元(含)的部分按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