呆滞商品报废处理有什么税务风险吗 漏了计算销项税,存在税务风险. 企业呆滞物料报废是否需要备案 1、《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参照《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若干增值税政策和管理问题的通知》(皖国税函[2008]10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因库存商品已过保质期、商品滞销或被淘汰等原因,将库存货物报废或低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