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的探亲路费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根据国税函[2009]3号规定:员工探亲路费应纳入福利费中核算,记一定要记入福利费,福利费如不够就要作纳税调整了。 福利费不够用了就可以直接计入费用呀,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福利费 贷:现金 但是计入这些科目下的福利费是不能超过工资总额的14%,超过后在清算是要调增的 。 关于员工路费的会计分录: 员工回来报销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现金 月底根据福利费实际发生额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为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