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从总仓到分部调拨的分录怎么写?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中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机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如果总店和分店在同一县或市则不需要视同销售. 会计分录如下: 总店: 借:内部往来-分店 贷:库存商品 分店: 借:库存商品 贷:内部往来 总公司的固定资产无偿调拨给分公司怎样做账? 答: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无偿调入的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