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技术原因淘汰的财产形成的损失要备案吗? 目前新的财产损失审批办法尚未明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9]55号)第三条明确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和征管问题对新税法实施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有关管理性、程序性文件,凡不违背新税法规定原则,在没有制定新的规定前,可以继续参照执行;对新税法实施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有关的政策性文件,应以新税法以及新税法实施后发布的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为准。依据该文件规定,我们理解《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