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政策 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分2年抵扣。 财税[2016]36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其它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是一次性进项税额抵扣的。 固定资产的会计特征 1.使用期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