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作价入股的可以作为股权转让吗 答:一、《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1998〕8号令,以下简称《规定》)第3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是指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 《若干意见》规定:“以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处置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期内可依法转让、作价出资、租赁或抵押,改变用途的应补缴不同用途的土地出让金差价。”因…